廉洁是人民法官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职业操守。
前总理朱镕基在视察中央电视台时的题词曾指出:媒体应当成为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早在上世纪80年代,全国人大就草拟过新闻法,但被当时一位元老级领导人否定,理由是怕被人钻空子批评共产党。
再则,官员作为人民的仆人,对主人应抱谦恭、克制与宽容的态度。这些要求表明法院对新闻舆论监督的支持。一旦报刊披露的问题严重到仅靠舆论得不到解决时,就要通过司法机关来起诉和判决。何至一见批评就抓捕或诉诸法院?问题更在于,从法理上说,公民和媒体的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权利与政府官员或政府机构的名誉权之间的冲突,不应看做私人之间或私权利与私权利的冲突,而应看做公民的公权利与政府的公权力的冲突。当下新的文字狱不时重现,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出版、集会、结社自由受到打压。
而批评某州长涉及其个人隐私(非公务行为)时严重失实,有损其名誉,法院却只象征性地判处罚款1美元。最近又发生渭南书案——陕西警方到北京抓捕揭露三门峡移民贪腐现象的《大迁徙》一书的作者谢朝平(在社会舆论的强烈抗议下,已被取保释放)。一个李庄,足以对付所有他们的违法侦查和审判。
在今年底的《刑事诉讼法》修改时,你们真要好好思考。特别是重庆发生了高院执行局长乌小青在看守所群体关押室,中午十二点半能够在门框上自杀成功这种事件后,我更加理解李庄即使是狗洞也想尽快爬出来的心态。御用官媒和五毛党会密切配合。但是他们在这一年多中,肯定是有一些没有良知的法律人在背后为他们出谋划策的。
在李庄仍然同意认罪后,我立即申请二审法庭休庭,按最高法院认罪减轻程序直接由律师同控方进行诉辩和解,目的就是不让其开庭搞臭李庄的闹剧如期上演,同时将认罪程序法庭化,将看守所交易公开化、法庭化,记录在案,让缓刑不变卦。李庄为了揭露真相,同时想玩玩重庆公检法,做了配合认罪的傻瓜。
李庄连续剧第二季开始了。经过一年多的准备,剧本早已写好,结局早已设定,只需要一些演员。但我再一次高估了他们的智商。李庄家属和高子程律师在二审开庭前得知这一变卦,前一天下午才匆忙来电,一再要求我继续参加二审辩护。
清明节了,万物清明,中华复苏。这能够引发所有的立法人士、法学家、人大代表、法律实务人士真正的思考。李庄在我们二审开庭结束后去会见时,亲口同我和高子程律师说,重庆打黑专案组某高官、检察院的三个人反复做他工作,请他认个罪,大家有个台阶好下,只要他认罪,保证不再公开开庭,保证书面审理,保证判缓刑,8号下判,9号放他出狱。于是才有了李庄法庭上时而大怒时而检讨认罪的闹剧,让华龙网做足了文章。
只是完成一个虚假的表演程序。一审硬判后,李庄对在重庆能够寻求到司法公正这一点,已经完全绝望,他想走一条投机取巧的路。
大家一起淡忘这个中国法治史上的臭名昭著事件。我说你还是太天真了,你铸成了大错。
我相信这次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些法学家不会再为这种裸奔陪绑,不会再为他们背书。无边春色在山涧,多看看陌上山花,调整好心情。冤假错案的发生会是司空见惯的。为了掩盖一个已经犯的错误,为了不让李庄出狱说出认罪交易的真相,他们正在犯一个更大的错误。而重庆专案组在拿到李庄的《认罪书》后,突然变卦决定公开开大庭。这一季注定会比第一季更精彩。
辩得越精彩,配合其选择性录播和报道,正中其下怀。我原本希望帮助重庆尽快忘却恶梦,各地演讲提问中尽量回避谈李庄,让李庄静静地出狱。
他们的背信弃义从那时就已经开始了,不只是缓刑变实刑问题上。如果审判是独立公正的,如果媒介是独立客观的,以李庄的刑辩水平,不用请其他律师,只要平等开放媒体进场,只要搞电视现场直播,重庆公检法在李庄的自辩面前,就会落花流水。
他们对公开开庭大张旗鼓地在华龙网上进行事先宣传。大家可以静观这场有意思的大戏。
我出于道义再次同意出庭,从温州中级法院法庭上请假赶往机场,连夜飞重庆,通宵写出二审辩护词,出席了上午九点的开庭。而且可以封杀得让你找不到任何救济渠道。越是有水平的律师、努力去辩的律师,只会为这场肮脏的审判增加看点,为他当好配角演员。高子程律师说:重庆疯了,真的疯了。
我辩护过那么多高官,基本上没有许云峰,李庄也未能免俗。因为罪名和证据,包括立案理由和管辖理由,基本上不堪一击。
他们以为已经万无一失。司法的公平正义,无关强权。
他们低估了信息社会的工具力量和中国二十年来普法的民智成就。李庄案的意义,只是进一步告诉国人一个明确的真理:一个国家的司法如果被权力操纵,公检法如果只受一个权力指挥,百姓为鱼肉就是必然的。
中间休庭时,李庄请法警请我到后台羁押室会面,我质问他为什么要认罪?你知道全国有多少律师在关注你?你知不知道全国律协、全国政协、司法部都在关注你?李庄一再请我谅解,不要发火,他说到9号结果出来,我就知道原因了,先不要急。基本上这段政治史(已经不是司法史),已经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不说几句,似乎无以谢天下。专案组通过法院,也一直告知高子程律师不开庭了,高律师和李家属于是决定请一个北京有名望学者,先拟请张思之、陈光中,后请了刘仁文,提供一份书面的辩词,我不再参加二审辩护,我完全同意,因此一直没有再作出庭准备,也一直没有见上李庄。
即使法庭上一句不辩,全国的审判会变成对重庆的大审判,会有无数的高明律师和法学家写出辩词,彻底理清法律要义。但是我同高子程律师不一定还会去陪练。
实体上的定罪理由则更加不着边。李庄当庭认罪时,我一再提醒他要注意后果,示意他不要搞投机交易。
所以我当时就写文章说:李庄这样一个精通法律的强悍的人都会这样,我们国家的法律真的是无法保护一个普通百姓的。第二季的导演有了,演员却无法由导演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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